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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2019325日,经第十三届党委常委会第35次会议研究决定,组建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发展部(以下简称“基终部”),内设教育集团、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和终身教育管理办公室。撤销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和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原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处的其他职能及原基础教育集团职能调整至基终部。

教育集团负责基础教育领域合作项目拓展,开展合作办学、独立办学、委托管理、教育咨询和服务等业务;负责已签约合作项目的落实与项目学校建设工作,协调与政府、企事业单位间的合作事项;负责所有附属学校(合作学校)的管理和对接工作;负责面向基础教育合作的资源平台建设等。

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基础教育对外合作的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制度建设、业务监督和管理等;负责管理和审核校地教育合作协议、配合合作项目上会等;负责协调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属学校工作;负责对合作办学、附属学校发展的评估和督查;配合教育集团资源建设工作等。

终身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全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网络教育和夜大学、自学考试)、统筹和审批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负责协调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宣传、专业设置和学位授予;负责非学历教育项目审批和结算管理;负责编制全校继续教育年度报告,提供基于数据的状况分析和决策依据;负责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年度检查工作;负责查处各类非法办班行为,维护学校权益;负责对院系参加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实行统一授权、归档和管理;负责非学历教育类(含网络教育)合同、教育咨询服务合同的订立、修改、审查、签署、履行及存档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