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教育管理系统办学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申报人 操作指南
项目立项申请
进入公共数据库,,选择“办公管理——综合办公——非学历教育管理”;
进入“非学历教育管理系统”;
由办学单位项目申报人填写办班申请:选中“非学历教育管理(新)——项目审批——项目申报——办班申请——新增”,填写相关信息;
4、由办学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申报人填写的办班申请:选中“非学历教育管理(新)——项目审批——项目申报——院/系分管负责人审核”,选中项目编号前的复选框,点击项目编号;
5、项目负责人填写审批意见,点击“通过”或其它按钮;
6、如需修改,请先选中项目编号前的复选框,再点击“修改”。
二、项目立项审批
待提请立项的项目经基终部审批通过后(选中“非学历教育管理(新)——项目审批——项目申报——办班申请”,项目所对应的“最终审批标志”为“审批通过”),项目申报人即可将拟签署的协议正反面打印(并在协议第一页右上角备注项目编号),至基终部登记、盖章。
三、项目结业申请
1、由办学单位项目申报人填写经费结算申请:选中“非学历教育管理(新)——项目审批——项目申报——办班申请”,选中项目编号前的复选框,点击“经费结算申请”,填写相关信息;
2、由办学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申报人填写的经费结算申请:选中“非学历教育管理(新)——项目审批——项目结算——院系审核”,选中项目编号前的复选框,点击项目编号,填写审批意见。
四、项目结业审批
待提请结业的项目经基终部审批通过后(选中“非学历教育管理(新)——项目审批——项目申报——办班申请”,项目所对应的“结算经费申请状态”为“基终部审批通过”),项目申报人即可携带经办学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办学单位公章的办班结算申请单、结业名单,以及填写规范的证书内页,至基终部登记、盖章。